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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康生化(30080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广康生化广康生化(SZ:300804)2025-07-11 20:15

股份与财务资助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4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等多处文字修订[1] - 董事长修订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2] - 高级管理人员修订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表述修订[4] - 公司发行的股票修订为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3] 股份转让与收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7] - 股东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9]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股东会相关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前股东会可解除其职务[3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30][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0]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4] 其他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提前15天通知[5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