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30080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和离任后半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11] 交易禁止时段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特殊情况限制 - 董事、高管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 董事、高管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减持增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9]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20] - 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21] 持股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9] - 公告内容需包含变动前持股数量等信息[20][28]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需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0]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12]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26] - 制度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