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对外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8] - 总经理有权审议决定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权限外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10]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达标准,先由本公司相关层级审议,再依内部程序批准实施[10] 证券投资与委托理财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13]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21] - 控股股东等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涉及向公司购买或转让资产,参照相关规定执行[20]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但特定投资基金除外[20]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进展情况[21][23] - 公司购买专业投资机构直接、间接持有或推荐的交易标的,需额外披露特定信息[26]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使用募集资金[29] - 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且与风险敞口匹配[30]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配备专业人员[31]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五百万元等三种情形,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等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3]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34]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交易需明确合约类别、预期管理风险敞口等并评估效果[34] - 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时应及时披露[35] 投资管理与信息披露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后续日常管理[38] - 公司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及详尽的会计核算[42]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会计制度[43] - 公司可向子公司推荐财务负责人,其有监督和汇报义务[39] - 公司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40]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 - 对外投资事项未披露前,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4] - 公司控股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8]
广康生化(3008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