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康生化(30080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11]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14]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召集提议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请求,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20]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23] - 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选举董事投票有规则限制[29][30][31] - 选举未达规定人数,原任不能离任,40日内重选[3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5]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6]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决议[38]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