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制度[2] - 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34]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35]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和相关机构[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多方面[7]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5]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8] - 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并及时公告变更[8]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回复提问[9] 活动安排 - 可安排现场参观、路演等活动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活动时间、方式等信息,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4]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并答复问题[20] 信息管理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应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22]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专职部门[24][25]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6]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结构等素质技能[27]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8]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8]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8]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30] - 档案应按方式分类存档[31]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1] 制度执行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33]
广康生化(30080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