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6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4][5][6][58][59][60][62][64][65][66][68][70][72][73][74] 收购信息 - 公司拟收购衡所华威70%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成全资子公司[8] - 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市场价值165,800.00万元,评估增值率与合并报表归母权益比为321.98%,与母公司单体报表权益比为311.37%[9] - 标的公司全部股权交易作价160,000.00万元,本次70%股权交易价格112,000.00万元[9] - 绍兴署辉贸易拟出售18.0926%股权,对价289,481,169.60元;上海衡所半导体拟出售14.5912%股权,对价233,459,668.25元[10] 资金募集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补流、偿债比例不超交易作价25%或募资总额50%[13] - 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各项目总计80000元,包括支付现金对价32000元等[14][15] - 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总额不超8亿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61][66][69] 发行情况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每股56.35元,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按公式计算,交易对方所获股份锁定期12个月或36个月[23][26] -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56.35元/股[28][31]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按公式计算,存续期限4年,锁定期12个月或36个月[32][33][34] -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0.01%/年,每年付息一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6个月后至到期日[36][37] 其他 - 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经营盈亏由上市公司承担[59] - 与交易有关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有效,审核通过并注册后延至交易完成日[60]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所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71] -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73]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