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微电(6883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通知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公告通知[12]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5]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人员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3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4] 其他规定 - 本议事规则2025年7月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