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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6883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赛微微电赛微微电(SH:688325)2025-07-11 22:02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3] - 超《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担保事项报股东会批准[3] - 曾为其担保发生银行借款逾期等未处理情况原则上不得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2]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审议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事项相关股东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合同签署 - 签署担保格式合同结合被担保人资信审查义务性条款[17] - 担保及反担保合同确定债权人、债务人等条款[17] 后续处理 - 接受反担保方式时财务部门完善法律手续[17]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经办责任人报告董事会[1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未履约公司了解偿还情况[20]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0]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承担保证责任[20]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有关责任人提请公司参与分配[20]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20]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害追究法律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