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600179) - 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及赞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 及赞助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及赞助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 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 赠及赞助,公司对外捐赠及赞助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和赞助意愿, 不能将捐赠和赞助财产挪作他用。 第五条 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已经发生亏 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和赞助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 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和赞助。 第六条 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 诺的捐赠和赞助,必须诚实履行。 第四章 对外捐赠及赞助的范围 第二章 对外捐赠及赞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