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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6001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安通控股安通控股(SH:600179)2025-07-11 23:0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完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监督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总监与 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