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冈精密(8367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2] 业绩说明会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人员应出席[11] - 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并公告相关内容[1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或公开[14] 官网专栏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并更新信息[16]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利股东参会[1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多类主体[9]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十项[9] - 沟通方式包括多种[10] 说明会情形 - 存在五种情形时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管理职责 - 董事会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制度和核查落实[1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证券部为专职部门[16]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等多项内容[17] 其他规定 - 公司设专线咨询电话,变更时及时公告[20] - 现场来访投资者需做好记录并签署承诺书[20]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20]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2]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