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冈精密(83672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7] - 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是关联自然人[7]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未达董事会标准,总经理审议;总经理有关联关系提交董事会;超标准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18] 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担保)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16]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18]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8] 日常交易处理 - 每年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规定审议并披露执行情况,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16] 生效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