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冈精密(83672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3]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合并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0]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为重大错误[11]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未披露为重大错误[11]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超20%为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超20%为重大差异[11] 制度适用与原则 - 适用对象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7] - 实施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8] 责任追究 - 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不影响监管部门追责[14]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信息披露负责人应查实追责[15] - 四种恶劣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14] - 四种有效情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4] - 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14]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五项[14]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4] - 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5]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