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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实益达实益达(SZ:002137)2025-07-13 16:30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除外[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每次起止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每份账簿材料原则上只能查阅一次[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12][14] 决议相关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11] -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11]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在未召开会议等4种情形下不成立[12]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支配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2] 会议召集与提案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4][26] -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8]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5]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5] - 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5]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5] -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等职务期限未届满不能担任公司董事[45]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6] - 兼任首席执行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7]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8] 投资与交易 - 单笔对外投资运用资金总额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60] - 连续12个月收购或出售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0%[60] - 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抵押及质押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60] - 单笔委托理财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0%[6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6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79]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7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83]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83]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可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83] - 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83]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85]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9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93]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