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002137) - 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总裁、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权限规定 - 首席执行官享有单项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含10%)的资产处置权和投资决策权[9] - 涉及金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50%(含50%)的投资决策,首席执行官提方案,董事会批准,董事长签发实施[9] - 涉及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投资决策,首席执行官提方案,董事会报请股东会批准,董事长签发实施[9]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首席执行官[4] 职责义务 - 首席执行官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送资产负债表等[13][25] - 拟定员工工资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10] 办公会议 - 首席执行官主持召开办公会研究公司重大问题并审定经济合同[15] - 办公会组成人员为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等[15] - 办公会办公室提前征集议题,报首席执行官审批后通知与会人员[16] - 首席执行官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总裁或副总裁主持[16] - 董事长提出等情形应立即召开办公会[16] - 办公会由专人记录,记录一般保存10年[16] 绩效薪酬 - 首席执行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考核[17] - 首席执行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17] - 首席执行官离任时董事会有权进行离任审计[17] 生效条件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