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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实益达实益达(SZ:002137)2025-07-13 16:30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出现规定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4] 股东提案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提出临时提案[4] - 股东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6] 董事选举 - 股东会通知拟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相关情况[6][8] - 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董事候选人单项提案提出[8] 股东会召开地点与参会人员 - 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现场召开,提供网络等方式[8]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8] 股东会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10] 股东会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股东质询作出解释说明[10] 表决相关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0]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2]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12] - 提案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表决[14] 计票与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14] 股东会时间与保密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结果公布前相关各方有保密义务[14] 会议记录与董事就任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16]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16]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18]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18]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18] - 公告或通知在符合条件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18] - 篇幅长的公告或通知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18] -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