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9]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招股与发行披露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核准后发行前公告[7] - 董事、高管对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 - 非公开发行新股后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8] 重大事项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一定金额需披露[1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8]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一千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18] 信息报告与通报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1]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告知公司[2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向持股5%以上股东通报信息披露制度内容[26]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3]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并定期检查,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披露行为[24]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25] 保密与档案管理 - 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为保密第一责任人[30][32] - 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立即披露[32]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管理[34] 股票交易与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5][36] - 及时内部报告监管部门文件[38] - 内部人员信息披露违规视情节处分[43][44] 其他 - 控股子公司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持股5%以上股东等参照本制度[46]
实益达(002137) - 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