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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实益达实益达(SZ:002137)2025-07-13 16:30

董事会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发书面通知[2] 临时会议提议条件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召开[2] - 1/3以上董事提议时应召开[2]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议时应召开[2] 会议举行条件 - 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董事委托规定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4] 董事撤换情况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4] 提案表决规则 - 除一致同意外,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6] 表决结果通知 - 现场召开当场宣布,其他情况规定时限后下一工作日通知[6] 关联董事表决 - 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大会[8] 董事会权限 - 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决议[8] 利润分配决议 - 先通知出审计报告草案,决议后再要正式报告[8] 会议记录要求 - 秘书安排记录,出席董事等需签名[8] - 内容包括日期等多项信息[8][10] 会议档案保存 - 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 议事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或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0] - 制订和修改均需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10] - 其他条款序号变更相应调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