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相关 -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6.00 万张,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期限 6 年[11] - 第六年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按债券面值 115.00%赎回未转股可转债[11] - “荣 23 转债”转股期为 2024 年 2 月 26 日至 2029 年 8 月 17 日[12] - 2025 年 1 - 6 月,“荣 23 转债”累计转换为公司股票 9,986 股[12]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拟将总股本由 272,612,842 股变更为 272,622,828 股,注册资本由 272,612,842 元变更为 272,622,828 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由 272,612,842 股变更为 272,622,828 股[10] 财务资助与股份发行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11]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 2/3 以上通过[11] - 董事会可 3 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 50%的股份,决议需全体董事 2/3 以上通过[18] 公司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15] - 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等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等[15] - “或”替换为“或者”[15]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7 月 23 日 14:00 召开,网络投票当天进行[9]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 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 9:15 - 15:00[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临时提案,1%以上可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31]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47] - 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等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37]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 5 年以上法律等工作经验[45]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 3 名,独立董事 2 名,占比约 66.7%[50] - 提名委员会成员 3 名,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占比至少约 66.7%[5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占比至少约 66.7%[52] - 战略委员会成员 3 名,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占比至少约 33.3%[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54]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时,每一会计年度至少一次现金分红,有条件可中期现金分红[55] - 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20%[56]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公告[60][61] 制度修订 - 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修订后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69][71][73][75][77][79][81][83][85]
荣晟环保(603165)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