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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盈电子(60328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日盈电子日盈电子(SH:603286)2025-07-14 16:3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决议批准[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足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不足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0.5%,经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可实施[13]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应向董事会或股东会报告,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经决议通过[14]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 公司应在年度和半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披露报告期重大关联交易[21]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关联交易并在年度报告发表意见[21] - 公司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3]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可比第三方价格等原则执行[23] - 公司按不同情形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定价方法[24]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和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