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6032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8]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9]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0] 改聘情况 - 出现6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1]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委任其他事务所[12]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2] 流程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13] - 改聘公告需披露解聘原因等内容[13]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审计委员会需关注选聘异常情形[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5] 处罚与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6] - 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7]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