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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盈电子(603286)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日盈电子日盈电子(SH:603286)2025-07-14 16:45

公司基本信息 - 2017年5月12日核准首次发行2201.9万股,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7,423,931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每股1元[1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23,931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相关 - 发起人蓉珠等认购股份及对应股权比例[15][16]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5] - 董事、高管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8] - 六种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9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0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3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9] 公司变更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59][16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