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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宏华数科宏华数科(SH:688789)2025-07-14 17: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6]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13]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 董事会同意提议后5日内发召开股东会通知[7][8][9]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4] - 现场会议地点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否则提前2日公告说明[17]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30%以上股份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其他规定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份不计入总数[2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披露[21] - 除累积投票制外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26]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7]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30] - 规则修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0]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