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6][7]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3]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资金存放与审批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6] - 公司对募集资金支出需履行申请、审批手续,超董事会授权范围报董事会审批[11]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2] 现金管理要求 - 公司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13] 补充流动资金规定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公司应在到期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公告[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无需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19]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多项内容[20][21]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资金审计披露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3]
宏华数科(688789) -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