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8]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限制 - 上市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的情形除外[13] 关联交易计算 - 公司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3]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增资、减资等按投资、增资、减资金额作为计算标准[13] - 公司直接或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视为出售股权资产计算[13]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须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变更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1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可参照多种原则定价[17] - 按特定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多种定价方法[18]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1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21] - 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22]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8]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28]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8] - 制度所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有明确范围[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芯原股份(6885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