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情形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等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0]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说明原因[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早上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股东会秩序与主持 - 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查处[26]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主持[27] 股东会参会与表决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其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无偿进行并充分披露信息[3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3] 投票制度与提名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4] 股东会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35]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6]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36] 方案实施与决议效力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会议记录与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0] -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40] -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41]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1]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43]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3]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 - 议事规则的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43] - 议事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3]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交易文件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10]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得超1年[10]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6个月[10]
芯原股份(6885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