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立(002214)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3][18] - 会议通知应含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15]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含委托信息的授权委托书[20] 任期与解聘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职责与权限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内部审计室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2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并报告[21] - 委员有权查阅资料、质询高管、负保密义务[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8] - 议事规则依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审议[2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