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类交易可免于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1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提供担保单笔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其他交易事项 - 公司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规定,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 公司租入或租出资产以约定租赁费用或收入适用相关规定[15] - 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16] - 公司部分放弃权利按相关规定适用制度第七条、第八条[17] 交易计算原则 - 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规定[17] - 涉及未来支付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18] - 分期实施交易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准适用规定[18] - 与同一交易对方相反交易以较高财务指标为准适用规定[18] 交易审批权限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权限的交易由总经理审批[20] - 日常交易30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审批,300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23] 制度相关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日常交易定义 - 日常交易指购买原材料等六种类型事项[22]
*ST大立(002214)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