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芯原微 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6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60,44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6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6,856,851.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780,262,125.56 元。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