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002173) -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与解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一次聘期不超过3年[13] - 改聘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前任[19] - 拟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担任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 - 监督选聘过程,违规报董事会处理[19] - 审核改聘提案时可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8] 选聘规则 - 1/2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10]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费用相关 - 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20] - 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20] 其他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 事务所主动辞聘需向股东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不当情形[17]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