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002173) -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或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 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2名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未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29] 报告与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需说明多项履职情况[29]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披露异议意见[25]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专门会议记录等保存不少于10年[34]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7]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召集人特定情况7日内召开临时会议[32] - 董事会办公室提前3日送达通知(特殊除外)[37] - 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7] 津贴与制度 - 有权领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0] - 制度及修订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通过生效[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