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6881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投资科技创新领域[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账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8]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或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5]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且不得质押[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1000万可免部分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1] 报告编制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8]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30] - 保荐或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3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结项时明确计划[20] 用途变更处理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发表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3]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24] 项目变更与转让 - 拟变更募投项目,审议后公告原、新项目情况[25] - 拟转让或置换项目,审议后公告转让原因等[26] 管理职责 - 总经理协同财务部负责使用管理,进度不符需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