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6881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专门委员会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过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并任召集人[14]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4] 独立董事职权与保障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2]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独立董事待遇与风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5] 制度相关说明 - “以上”含本数,“以下”“高于”不含本数[2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亦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