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5月15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2万股[8] - 公司于199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465.536万元[10]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9042万股,成立时折股2226万股,占比24.62%[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44,655,360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权力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8]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8] - 董事会不收回特定股东股票买卖收益,股东有权要求其30日内执行[24]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0][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8][3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8]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7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0] - 一个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3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1]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不同要求[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日通知[12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平台[12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