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连任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任时间不得超6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因不符规定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比例与构成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2]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独立董事津贴与利益 - 给予与其职责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 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其他利益[25] 其他规定 -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审议批准实施修改[25]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