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5月1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2万股[8] - 公司于1996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465.536万元[10]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9042万股,成立时折股2226万股由南宁沛宁持有,占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4.62%[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44,655,360股,均为普通股[17]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7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三日[8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2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对外投资与担保 - 单项对外投资等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过30%[81] - 单项对外借款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过30%[81] - 单项运用公司资产委托理财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过30%[8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报刊和网站[12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南宁百货(600712)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