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任与披露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董事履职与更换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职工代表董事由职代会选举更换[5] 任职限制与解除 - 特定情形人员不能任职,违规选举委派无效,在职出现将被解职[6] 离职交接与承诺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完成后共同签署[9] - 任职承诺离职后仍需履行[9] 股份转让与追责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追责离职人员,追偿含直接损失,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