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下董事、高管不得任职[8] - 任职期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离职规定 - 董事辞任、高管辞职生效时间不同[9] - 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2] 补选要求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9][10] 追责流程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7]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7] 制度情况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适用于董事及高管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