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 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4] - 可现场或通讯会议形式召开[14] 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