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业电气(9201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2] 职权规定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会议安排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提前三天通知可免除[12] - 可现场或通讯召开,表决一人一票,需制作记录并签字[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