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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83089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旺成科技旺成科技(BJ:830896)2025-07-14 22:46

股份与注册资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122.42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特定股东买卖证券所得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自行诉讼[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1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行诉讼[11]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6]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6]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8,19,20] 董事与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41]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于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5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5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6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5]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6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8][69]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69]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71]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将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81] - 修订原因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81] - 修订内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以工商登记为准[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