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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830896) - 利润分配制度
旺成科技旺成科技(BJ:830896)2025-07-14 22:46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 董事会专项研究股东回报,听取中小股东意见[5] 分配依据与比例 - 以母公司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孰低原则确定总额和比例[7] -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超部分可用股票股利分配[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0]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 公积金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 - 法定公积金转股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3] 审议与监督 - 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会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 - 调整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情况及决策程序[17] 披露与执行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两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 调整政策需满足条件、论证并经股东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股东超200人制定修改政策或分配利润提供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票披露[18] - 年报或半年报详细披露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8] 其他规定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修订[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实施[20] - 制度拟定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