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成科技(8308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议案[3] 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秘[14] - 聘任或解聘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4][16][19] - 董秘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个月内解聘[15]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19] 职责权限 - 董秘为公司与北交所指定联络人[9] - 负责信息披露和筹备会议等工作[9] 其他规定 - 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生效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