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旺成科技(83089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旺成科技旺成科技(BJ:830896)2025-07-14 22:4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为公司关联方等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时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2][14] - 除特定情形外的其他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为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属特定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慎重等原则,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7] - 日常负责对外担保事项的职能部门包括财务、法律及证券部门,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0] - 对外担保或接受反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经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由相关人员签署[16] - 担保及反担保合同条款应先由董事会办公室审查,必要时交律师事务所审阅[16]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和法律部门完善手续并办理登记[18] - 担保期间主合同条款变动修改担保合同,增加担保范围等需重新审批[18] 风险监控与追偿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建立财务档案并报告风险[20] - 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按比例承担责任,拒绝超出份额外责任[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启动追偿程序[22]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披露相关信息[23]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特定情形下需及时披露,如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