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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603937) - 丽岛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岛新材丽岛新材(SH:603937)2025-07-11 18:01

会议信息 - 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6月24日发布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5] 参会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93人,代表股份132,680,182股,占比63.5195%[7]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四项议案有具体表决结果[9][10][11][12] - 第一项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至四项议案过半数通过[14] 会议结论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等均合法有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