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泰山(0007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9]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11] 会议安排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2] - 提名委员会按需召开会议[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2] 会议规则 - 各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3]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3] 其他规定 - 各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5] - 各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