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能泰山(000720) -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新能泰山新能泰山(SZ:000720)2025-07-10 18:01

审计管理体制 - 实行“垂直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垂直管理为主”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5] - 董事会是内部审计工作最高决策机构,承担最终责任[8] -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人员与服务 - 可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结果负责[9]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需满足任职条件[10] - 任命负责人须征求上级单位意见[19] 审计职责与事项 - 履行贯彻政策法规、编制审计计划等职责[13] - 审计事项包括政策落实、财务收支等情况[14] 考核与保障 - 建立差异化内部审计考核体系,结果报上级备案[12] - 保障审计机构与人员独立履职[24] 审计流程 - 项目审计组不少于2人[19] - 现场审计3个工作日前下达通知书[19] - 相关单位10个工作日、职能部门5个工作日提反馈意见[21] 审计频率 - 所属各单位每5年至少轮审1次[25] - 重大投资等每年至少审计1次[25] - 主要领导人员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26] 审计方式与备案 - 优化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实现“一审多项”[29] - 年度审计计划等报上级备案[31] 信息化与结果运用 - 加强审计信息化平台应用[31] - 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责任[33] 奖惩措施 - 对优秀机构和人员表彰奖励,干部优先任用[36] - 对违规单位和人员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人[37][38] 责任追究与保护 - 提出严重违规责任人追究建议并移交处理[40] - 保护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并处理责任人[40] 规定生效 - 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定废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