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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0008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天山股份天山股份(SZ:000877)2025-07-14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12]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3]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3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21]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监管报告[3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审议[21]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部门人员协助[3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5]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5]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