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6月19日至10月13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1999年1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110491694元[9]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2946万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946万股,占比61.38%[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11049169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份[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撤销的期限为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对违法董事等提起诉讼[3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40][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六种情形,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1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4] 信息披露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7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181]
天山股份(000877) -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