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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00087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天山股份天山股份(SZ:000877)2025-07-14 19: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 过去或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关联人规定情形之一视同关联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必要时聘请中介审计或评估[1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7][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7][2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7][21]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8] - 公司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提交股东会且溢价超100%、对方未承诺盈利,公司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19] - 公司因交易频次难对每次证券投资等履行义务,可按额度累计适用规定[22] - 与关联人发生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适用相关规定[22]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4]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无重大变化定期报告披露,有变化或续签需重新审议披露[24][25]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金额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5]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6] - 部分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部分可免于按规定履行义务但重大交易仍需披露审议[26][2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1]